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人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致使后果严重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人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致使后果严重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
1. 醉酒驾驶:驾驶人在饮酒后超过规定的酒精含量上路驾驶机动车辆。
2. 超速驾驶:驾驶人在规定道路和时段内以超过规定速度行驶。
3. 逆行驾驶:驾驶人在禁行道路、单行线或者逆向行驶的道路驾驶机动车辆。
4. 疲劳驾驶: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超过规定限制,超过疲劳驾驶标准的。
5. 无证驾驶:驾驶人无驾驶证或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
6.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警或报告交通警察部门,并实施逃逸行为。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四种情形:
1. 合并犯罪情形:同时违反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交通运输管理规定。
2. 造成重大损失情形: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重大后果的。
3.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情形: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大规模财产损失的。
4. 驾驶人有逃避追究的行为: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逃避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