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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测验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时间:2024-03-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美食大全 文档下载

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二)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 (第二项)     (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四)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而驾驶机动车的;     (五)不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倒车的;     (六)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七)在道路上学习驾驶,不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八)学习驾驶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九)实习期间驾驶按规定不得驾驶的车辆类型或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十一)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十二)不按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的;     (十三)遇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的;     (十四)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十五)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或者穿插等候的车辆的;     (十六)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十七)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或者渡口的;     (十八)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未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行经铁路道口,未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的。

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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