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yinhui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yinhui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小知识
招聘常识: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法律常识大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yinhui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yinhui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yinhui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yinhui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yinhui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yin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